达而成团队

甘肃达而成律师事务所是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主业突出、专业集成性相互渗透发展,绩效显著,受到当事人及业界广泛好评。本所特色法律专业有: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合伙人律师分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甘肃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合伙人律师为提前退休的高级检察官,执行主编了《公诉答辩要点及

电话咨询:18093185699

交通事故后又遇医疗纠纷的维权

发布时间:2016-04-11

现在随着交通事故增加,有些伤者交通事故治疗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从而增加一定的损失,如果对方保险不足,或者赔偿能力不力,可能要先与医院进行医疗赔偿诉讼,余额部分再向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主张,否则可能造成赔偿不足。

本律师曾代理一起案件,吴某在交通事故受伤后到XX医院去治疗施行右肱骨内固定术,由于医院存在过错,造成吴某某内固定术后骨折延迟愈合和右桡神经损伤,肇事者的车辆只有交强险而且肇事者在外地,本律师考虑如果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吴某的赔偿可能会不足,于是原告向法院先起诉医院,在审理中,先后委托了扬州医学会和江苏省医学会对被告的医疗行为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原告的伤构成八级伤残,且损伤结果与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相关,其原因力为主要因素。(2013)扬江民初字第1926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吴某经济损失160557.4元;2、被告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8400元;3、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通过本案例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对方保险数额大,那么举证责任可能会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保险公司可能会追加医院为共同被告,以减轻其赔偿责任,否则举证责任只能由伤者自行承担。

 

好友分享分享到朋友圈 电话咨询拨号咨询律师